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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和他的如花美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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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是我的哥们儿,四年同班同学,八年同年级不同班,

(待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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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成都那个男女比例7:1的理工科大学里艳遇不断,结果毕业不得不逃到北京来。说是那边追他女人太多,招架不住,来避避。

我当时特不屑:就你?不是说的,中学里他特老实,基本不和女生说话的那种。而且长相实在是中下水平,我都怀疑有哪个女生愿意多看他一眼。

不过,我还别不信,不久,还真有个女孩从成都跑来找他。连课也不上了。现在的小孩,真火。比我们为爱情付出的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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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X的生日挺近的,就差几天。不过就这几天把我们的星座分开了,他天平我天蝎。所以决定了他比较花我比较狠。嘿嘿

他生日前我去找他玩,他让我陪他到他宿舍搬东西,顺便向我引见了一下他大学的哥们儿G,一个从北京到上海停了6小时把所以行李拿到北京的家伙。据说他毕业后先后在北京、厦门、上海游荡过,十一的时候来找X玩,在X的糖衣炮弹下决定还是回到祖国心脏来发展。

我和X、G一起玩的时候挺开心,比和同事一起有趣多了。所以熟得也非常快。一起滑冰,唱歌什么的,经常见。到我生日的时候,我们决定一起去唱歌。

那天,我和G先到了乐圣,X竟然说他女朋友Q(就是从成都来的女孩)病了,不来了。我们唱完以后我说要不咱们去看看吧,他说不用不用。不知道搞什么鬼。

G竟然还带了生日礼物,竟然是巧克力!要知道我是最不爱吃这东西的了。他说他和X一起在燕莎超市选的,德国的,跟油画棒一样挺好看。我说,那你吃吧。我真的不吃巧克力。

于是,我们就坐在王府井的天主教堂前,聊天,他吃巧克力,我看着。好象还聊了挺多,挺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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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和G的伟大友谊是在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中建立的。当年,X是98级10系的学生会主席,也是风光无限,有点小权。而G是97级学校活动中心宣传组的组长,负责画板报什么的。X爱好广泛,虽然对画画纯属门外汉,他也满心热情的报名去宣传组。G面试了他,也通过了。但不久就发现他水平实在业余,就开了,对此X毫不怨言,又在别的部门小有作为。另外两人认识了,熟了,关系还不错。于是G就象X借了不少钱,用以维持和女朋友的开销。而他又没钱还,于是10系有需要画板子的事X都G来画,然后把该给G的钱扣下来算是还他的钱。这样一来二去的,俩人关系就特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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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刚来北京工作的时候,朋友还比较少,不象我在北京的大学同学还很多,经常有的玩。所以我们见面也挺频繁。好象那时候我傻爱唱歌,经常一起唱。唱完了他骑车从冬直门外把我送回家,路上大约需要1个多小时,然后他再骑车回他宿舍,大概需要2个小时。他的车还巨破,估计消耗体力不小。我说不用送了,我打车。他说,哎,这么多年同学了,送是应该的。我说,这么多年同学了,也没擦出点什么火花,估计难。他说,也是,为了擦出点火花我容易吗我?我说嘿,那是你自愿,我说不用送了你还不干。

反正我们俩,真是象别人说的那句话,“左手摸右手,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觉得挺好的,有个纯洁的长久的异性朋友,可能比有个天长地久的老公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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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X来北京后只坐过一次公交车。他觉得打车20分钟就到的宿舍公交要花上一个小时简直是浪费生命。所以他再不坐公交车。有钱的时候打车或地铁,没钱的时候骑车或走路。

自从Q追到北京,X就经常诉苦,说不想跟她好了又不知如何全身而退。我说你活该,不想跟人好了还跟人住一块儿那算什么事啊?他说他答应不做我老婆了,说愿意当我情人。我说那怎么行呢?他说,诶,那有什么不可以?

后来我知道我生日那天Q根本没生病,估计他俩HAPPY去了。哎,重色轻友啊,男人都这德行。

不过,从那以后,我跟G好象热烈的熟悉起来,热烈的谈了很多,热烈的开始单独吃喝玩乐。

有一次,我们在人大那边,快9点了。去卖当劳坐会儿。结果这一会儿把末班车都坐没了。打车回家可要50块啊!心疼死了。所以他就提议去滚轴溜冰那儿通宵玩耍。我们就去了。

没想到人爆多,呈下饺子状。还都是中学生的模样,我明显感到自己老了。于是我们就坐在外面聊天。好象我把大学我们414的姐妹的种种轶事都抖露出来。比如说我抽烟凑成了D的美好爱情的往事:大三的时候我抽烟,还挺厉害,结果苦了和我同屋的F。她本有在宿舍读书学习的习惯,在空气指数迅速下降之后,不得不到下面自习室去看书,结果就和我们班一男生好了。后来我忘了他说什么,反正是在迂回来迂回去。我这人直接,最见不得人曲折,就单刀直入:你想跟我好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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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我也后悔当时自己就那么轻易说出,随即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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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儿我们就去滑冰了。手拉手,做幸福状。我的技术超烂,不会停只有惊慌避到外侧栏杆处。他就来跟我说话。然后竟然要亲我的嘴!是可忍,孰不可忍。只想到男朋友就是吃饭买单出门拿包的人,没想到还有这身体接触的要求。他竟然问我为什么不让亲,我说湿不啦叽的恶心死了!他笑,慢慢来。这时候,我第一次感到后悔。要是朋友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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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在信息产业部下面的一个研究所工作,位于雍和宫旁边,NOKIA大楼对面。他说他每天在办公室张望,琢磨着怎么跳到对面去工作。他是个那么惜时如命的人,当然不愿意每天路上花费半个多小时回宿舍。就在单位旁边很近很近的地方租了间平方。对面与傻子为邻,旁边猫狗相闻。那个傻子,不大会说话,见人会叫,见他带女孩回去还会对他翘大拇指。

那房子也就10平米,他弄砖头摆个板当桌子,那小床也是摇摇欲坠的。他有洁癖,床是不准别人碰的。凳子等奢侈品更是没有。所以我们去那儿,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唯一的亮点是我把我的面包机送给他了,所以有各种音乐可欣赏。

Q在那和他共度N个良宵之后,终于决定回学校去了。这样,这个小屋就成了我们的聚会地点,也是我和G的约会场所。通常是我们打着学习英语和西语的旗号霸占他小屋,他就在单位加班或上网。晚上一起去吃个饭什么的。也过得蛮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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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号称艺术青年,计算机系出身的他也是大学没上过几堂课,大部分时间不是陪女朋友就是窝在活动中心画板子。他爱好油画,喜欢西班牙的几个疯子画家。所以有到西班牙上学的白日梦,还信誓旦旦要和我一起学西语。不过和枯燥的外语入门相比,他显然对搂搂抱抱更感兴趣。

当初答应做他女朋友的时候就有预感总是要分手的。所以,也不能白耽误了青春啊。总要学点什么才好。英语西语都算一技之长吧。我就提出每天一起学习语言这个方式。

不过,在发现我比他接受理解背诵速度都快很多以后,他决定放弃外语了。起码不跟我一起学,免得自信心受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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