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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疾

褪色归零··112 回复·2,8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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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他们说我长得很丑,我从来都不在意,因为我知道,我从来都不是最丑那个。



昨天照镜子的时候才发现,还真叫他们说着了,我真的开始变丑了,首先是头发,它们好像开始讨厌我的头了,越来越少了。




小李说他女朋友昨天去医院堕胎了,他很开心,所以喝醉了,我们一起喝的,但我没醉,是我送他回家去的。他妈没骂我。




阿星总是爱贴着他老婆的脸说他很爱她,可阿星的老婆总是很俗气的看了阿星一眼,深深的垂下自己的头,仿佛阿星说的是遗言。




我送小李的时候其实也差不多了,头很晕,我们两个人在路灯地下走着,脚底虚浮,踩不准点儿,总是撞上路边的卷帘门,小李摔倒了也不喊疼,恢复得比我快,因为我总也爬不起来。




我对着镜子挤掉最后一颗迟来的青春痘,然后对自己说:头发都快掉完了,还长青春痘,我他妈是怎么了。




阿星是在”对岸“认识他老婆的,”对岸“是我们这名字起得最艺术的酒吧,也是最穷酸的一个酒吧,我们很穷,所以我们只能在这里喝。遇到阿星老婆的时候阿星还没喝高,可她却喝高了,我们两桌人本来不认识,可不知道怎么喝着喝着喝到一桌上去了。阿星酒眼昏花的看着更加酒眼昏花的她,顿时来了感觉,正好两个人都有空,都是孤独的游魂。”孤独的游魂“,这话是阿星自己说的,就是这话,把她勾引到了阿星的身边,还让她躺到了阿星的床上。最后两人发誓一生再不分离,做一对不孤独的游魂。




从发现自己五官开始走型的时候起,我就不太注意自己的身体了,本着及时行乐的理想主义,彻头彻尾的变成了一个酒鬼。




小李从前的偶像是李小龙,后来变成了梁朝伟,我问他喜欢谁不好,偏偏喜欢一丑鬼,还不如喜欢伍佰来得痛快,起码那厮比梁朝伟更有男人味,也更有才华。小李的回答让兄弟几个都十分愕然,他竟然说她那个鼻子眼朝上的老婆长得像张曼玉,如果自己不是梁朝伟的FANS就配不上他。不过大家细想之下也觉得有道理,情人眼里出西施,梁朝伟的眼睛里面也只有张曼玉。小李抽烟的时候就特像梁朝伟,眼角一直掉着。




小雨是我女朋友,她的人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很柔软,当然,我不是说她在脱光衣服在床上的时候很柔软,也许这个词不如温柔听起来浪漫,但的确她就是这样,很柔软。每次跟她在一起,我就感觉自己像淋上了糖浆的桃酥棒,从里到外都是甜的。她爱听英文歌,我就跟她一起听,可从来没听懂过一句,总归一个词,痛苦。




跟小雨在一起我是痛苦与甜蜜兼备的,她在读大学,并且是个好学生,而我什么也不是,痛苦是因为我总想着怎么去赚钱,好到他家去提亲,但我总是把更多的时间花在了想上,就忘了去做了,很多时候都是小雨掏腰包给我买东西,我很痛苦。甜蜜是因为……这个不用说大家也知道吧。




上次,应该是九月六号吧,在”对岸“碰到一神经病,他说自己是什么哲学家,他一喝酒就在那儿说什么人活者没意义之类的话。本来那天是小李过生日,一大帮人挺开心的,正好那两天也赚了点钱,也就没管在”对岸“里坐着的人认识不认识,就说一块儿请了,让小李过个痛快的生日。我们喝到正high的时候,那混蛋就走了过来,说什么见不得我们这些堕落青年,说什么世道变了,他已经无法看清世界了,还说什么我们一帮小混混整天就知道喝酒闹事。这事放谁头上谁不气啊,你要是挑别的日子还好,今儿是我哥们儿小李的生日,你他妈不是找揍么?****起一啤酒瓶,嘴里嚷嚷着,大爷今天慈悲请你喝酒你还不乐意了,还敢来找茬。正准备上去砸他。小雨把我拦住了,说她认识那个神经病。当然,小雨不让我打人,我是不会打的,再说了,我也不想破坏今儿这个高兴的气氛。事后我问小雨怎么会认识一个神经病,小雨跟我说,其实那神经病以前是她校友,是他们学校哲学系的高才生,后来书读得深了,就走火入魔了,因为几个哲学上的观念跟导师发生了很大的冲突,又执迷不悟,引起很大的纠纷,后来被学校给开除了。是个很执着的人,自从被学校开除以后,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渐渐的沉沦在酒吧,其实也挺可怜的。我想了想,其实人家也挺不容易的,被开除了,就弄得神智不清了,我不是读书人,但我知道学校那地方也不是个人呆的地方。我很笨,所以我也不太明白神经病变成神经病的真正原因,这些都是那以后的几年才想通的。




我有六年没回过家乡了,小李死了也有八年多了,我尽量不去像以前的事,在外漂泊的日子并不像小说里面那样迷人,更多的是寂寞。自从昨天发现开始掉头发开始我就一直在想,是不是该回去一趟,最起码去给小李扫扫墓。




阿星跟他的张曼玉分手让朋友们既惊讶又理所当然,他们两口子,在我们看来,早就该分手了,可他们就一直这样耗着,直到朋友们认为他们该结婚了的时候,他们却意外的分手了。理由让人沮丧,厌倦。只是彼此厌倦了而已,难道仅仅是厌倦就可以让他们四年如胶似漆的感情轻易化为乌有吗?我看不明白,我也没时间去想这事,明天是小李的发丧日,我还得守夜。




小李死于车祸,很突然,上午的时候他还跟我一起吃早餐来着,中午就出事了,我接到消息的时候小李他妈因为悲伤过度躺进了医院,小李是个没爸的孩子,他爸在他四岁的时候扔下他妈跟别的女人一起走了,年幼无知的小李一直骗自己说爸爸只是调到外地工作,会回来的,可是他还没等到他爸爸回来,自己却撇下他妈撇下我们这帮兄弟走了。到现场的时候,我只看到一滩血迹,小李的尸体已经送到医院,小雨说小李是当场死亡的,没受什么苦,可我知道,小雨这么说是怕我哭。我跟小李是发小,他走了,我很难过,我也不会掩饰,说什么要坚强,不会哭。只是,这会儿没到哭的时候,得把小李的丧事办完了再考虑这些事。




人们常说,落叶归根,可我不知道漂泊的人的根在哪里,就像我自己。阔别六年的家乡,会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小雨在六年前跟我分手,原因很简单,她家里人看不起我。没关系,我不耽误她,我走。四年前的元旦,我接到小雨的电话,她在电话哭着跟我说,她家里人帮她相了亲,她可能过年的时候就要结婚。我什么也没说,外面的生活让我学会了沉默。我连祝福也没说便挂了电话,我想小雨应该不会怪我吧,这时候再对她说什么也只会让彼此受到更大的伤害。好了,就让自己的冷漠做一回上帝吧。




阿星说她老婆是个混蛋,什么时候找他分手不好,偏偏是选在小李出事的日子里,不过这也好,他可以一次悲伤个够,以后想这样也没机会了。他这样说时候是小李发丧日的第二天晚上,我们坐在”对岸“对面的大排挡,喝着啤酒,就着悲伤与忧愁,看着正慢慢变亮的天空,黎明快来了。




阿星说小李是个傻逼,干嘛早早的就走了,他才二十五岁,还一事无成,我们兄弟几个都还混混噩噩,阿星从来不哭的,可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在哭。为了安慰阿星,我忍着,谁也没看出来我把自己的手掐出血了。




小李是我们几个里面最会搞怪的一个,也是最乐观的一个,要不然他也不会说自己是梁朝伟了。如今,他走了,我们之间再也没人像以前那样说笑话了。我也再不看梁朝伟演的电影了。




今天,是我回家的日子,阿星人在上海,我没联系上他,我想,他大概也不想回去了吧。




我买了两瓶二锅头,一瓶自己喝,一瓶给小李的。给小李扫完墓,在回家的路上,我意外的碰到了哲学家,也就是我以前管他叫神经病的那个,他现在是真的疯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愿意管他叫哲学家。他在街边蹲着,手里抱着一摞书,他还说自己的哲学家,不过现在哲学家虽然疯了,但他很干净,也不喝酒了。只是整天在家上逢人便说,我们的社会病了,我们自己也病了,只是我们自己谁也不知道,我们都是病人,我们在病痛中享受着,我们用奴隶的身躯去做着上帝。这时我也不想去分辨他说的对或是错了,也许,我们真的病了。




再次踏上离家的班机时,我知道阿星当年为什么能用一句话把她老婆骗到手了,他说得没错,我们都是孤独的游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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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我很喜欢,居然还有点感动。。。
写得太他妈牛逼了,比你以前那几篇好之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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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是不看这么长的,但是回帖很不错,所以耐着性子看一下,群众的力量是不可估量滴.看完再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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