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殺一個人。
我準備了一把刀,從喉管或者是枕骨以下的位置精準度最高。
我決定先把自己灌醉,不是因為沒有勇氣,而是對自己的猥瑣足夠沉著冷靜。
我去了一家商店,拿了一瓶啤酒,到柜臺把啤酒砸碎,碎玻璃全在老板的頭上,他沒有反抗。
在街上閑晃,我懷疑沒有下手的對象。
我在街邊調戲一個一本正經的女人,遭到了她的反抗,我朝趕來的警察臉上吐口水,我和同監的斗毆。
我在回家的路上殺了一個小學校長。
我拒絕回答任何盤問。
我的自首和沉著贏得獄友的友情。
審判日
為什么殺人
因為,今天我想殺一個人。
為什么殺人
因為,今天我想殺一個人。
為什么殺人
.......
我曾經看到她在我面前切斷喉管
在我們結婚的前一天
她被人拍下了被人灌藥、嗑藥、濫交的場景
她無法接受不可能的重生和隱藏
而我不能忍受知曉后的憤怒
所以今天,我想殺一個人
我面對冰冷的金屬
和旁人似乎有的贊許和認可
我知道,沒有她、他
只有
今天,我想殺一個人而已
把婚姻关系那个包袱抖一下撒 我喜欢看简单的东西不需要动脑筋最好
以下是引用rockage在2007-8-17 11:36:33的发言:
把婚姻关系那个包袱抖一下撒 我喜欢看简单的东西不需要动脑筋最好
這個問題就像是如果一個人只是想要殺一個人,他也許很難獲得大眾的眼光
如果給他冠上一些所謂道德、情感的理由,那么他的殺人就無罪了?起碼在很多人的精神上已經獲得了理解甚至是認可。
那么是殺人重要還是殺人的理由重要,如果殺人有了一個貌似冠冕堂皇的理由,那么他已經不屬于完全的犯罪了嗎?
還是僅僅只是想殺一個人而已更加單純~
杀人和想杀人 程度上不尽相同 后者驱动了前者 前者是后者的结果 中间的过程却是核心 因为前者不是每个人都能体验得到 而后者 几乎人人都能随时意淫
说得好。。。
8过,想杀人大部分时间都不是想杀人,和真正的杀死某人的哪种想法是完全不一样的,只是一种愤怒的极端体现而已。。
而真正意义上的想杀人我认为应该是哪种想把某人挫骨扬灰的恨意。。。
哈哈哈哈哈哈哈
錯覺錯覺
那天ot只是錯覺
今天幾個人喝了三打半完全一點事情也沒有
前天偶只是錯覺
不,那天完全不是你的错觉。。
纯粹就是我做了一个你再也不能喝酒的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