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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嫖娼有理,恋爱犯罪”

lxr1207··6 回复·1,40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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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抵不过红钞票,感情只是性需要。这是一个小姐说的话,至今在我心里是无上经典。

尼采是无情的,他是一个战士——在良好的教养下,对一切懦弱的事物进行彻底的抨击而不感觉有任何不妥之处。对于女人,在和莎乐美反目之后,他写出了“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这样的话,这句话大抵道出了他对恋爱的彻底鞭笞——恋爱,是软弱的。对待女人,就应该不带感情地征服。

那么首先必须考察一下恋爱到底为什么软弱。我认为,交配——性欲,这些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比如麋鹿和公牛到了交配期,雄性就为了争夺雌性而决斗。为什么到了人类这里,交配和性欲就遮遮掩掩到这样的程度了呢?

当初,罗素就是以一个性斗士来反抗传统性道德的,他到处沾花惹草,朋友的老婆都不放过。他和他老婆的约定是:婚姻期间双方可以随便出去搞,只要小孩是双方的即可。理由是,这样不会束缚人性,不会造成什么痛苦的折磨(他与第一任妻子可有可无的婚姻就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折磨,在自传中他本来准备写:这是因为我不可能长期和一个女的上床,但是自传中删了这一段)。可以这么说,罗素对童年被灌输宗教道德观对他造成巨大束缚的厌恶,以及他第一段婚姻和他喜新厌旧的本性的冲突,让他采取了这一态度,这是十分具有启发性的。

和动物界的现象作对比,就可以发现人类婚姻的虚伪之处。为什么J8是蘑菇头的形状,美国某生物学家做过实验,结论是,这样的形状能够把yin道里之前的精ye在抽插时全部排出来,这是一种繁殖上的竞争。在动物界,没有什么忠贞的说法,比如大草原上,交配期雌性动物就可能被插了又插,雄性动物不断竞争。而只有在寒带,生存条件比较恶劣之处,动物的社会性才比较明显,比如狼就有家庭、头领的社会组成。

人类本来应该自由交配,到底家庭和贞洁观是在什么阶段发展出来的已经不用去管了,总之,因为人具备较高的思维能力,所以必然会伴随着群体中某些秩序的建立和社会的产生,而繁衍也具备着某种秩序,所以考察恋爱、婚姻到底是什么东西,就回到了人的社会化上面。回到了一个一切伦理学无法逃掉的价值判断的问题上面来。

那么来看一下恋爱的软弱和对待恋爱到底应该持什么态度。
在一个小孩小时候,他就在家庭的包围下产生了一个观念,关于家庭合理性的似乎天经地义的观念,这正是所有婚姻观的根源。而家庭问题大的,小孩大概也处在比较混乱和边缘的生活状态,从小就会形成恐惧感,便会更加具备家庭观,比如十九世纪的美国黑奴在南北战争之后的第一代子女——很多战前出生的自由人在挣脱了被摆布的命运之余往往对父辈混乱、被安排的婚姻痛恶之极。
所以,每个人内心根植着的幼儿时代的道德灌输就是他性道德的最主要的来源——这一点罗素一直强调着。

然后到了青春期,人的性欲开始作祟,于是伴随着儿童时形成的道德观,一种奇怪的思维和情欲的混合物就产生了。在儿时经历和社会大环境下,一个少年对性当然是非常遮遮掩掩的,一方面对内心的性冲动十分无知,另一方面道德观又使之对这样的冲动持否定的态度,所以就形成了所谓的朦胧的爱,一种性欲被道德压抑,遮遮掩掩十分害怕的普遍情形。这样的情况会一直延续到某个阶段,而这整个阶段,就是校园文学的普遍题材。但是,这时候恋爱并不可耻和懦弱,它只是对欲望的无知,加上童年道德观造成的压抑。

但是成年人的这种所谓的爱情,完完全全就是一坨狗屎一样虚伪至极的东西,可以这么说,如果一个成年人居然在乎爱情、幸福、婚姻等等,那么他一定在智识上有某种缺陷,或者人品有很大问题。
在这个性欲、权力欲、贪欲掌控绝大多数人行为的俗世,是个明白人都知道到底是什么回事。比如,当官的出去一副社会主义三观为人民服务的面孔,回去吃喝嫖赌无所不精,说到底出去装样子是为了不出问题——被人抓住一点作风问题的把柄就会翻船,私底下各自都为了爽而活着。

但是,对爱情真正的在乎到底又是什么呢?
这种对什么爱、忠贞等等的坚持,可以说仅仅是一些再正常不过的虚假的因素:1,在外面,面子必须挂得住。社会舆论对人造成的压力是极大的,面对这个土皇帝,谁也不想被视为败类。2,在家里,与其闹得鸡飞狗跳不得安生,不如还是安安稳稳一点。所以大部分男人,结婚之后就算乱搞也是极度偷偷摸摸,这才是人之常情,老婆过了35,看都不能看了,出去偷偷找个小姐完全没有任何问题,这才是合理的。爱就是一个空壳,样子货而已,谁都不当真。
但是如果一个人当真坚持什么爱、忠贞,那就没有道理了。儿童时代的道德禁忌就算再坚固,在成年人的思维能力之下也能被分辨清楚,而一个人对欲望的认识很快就会比较完全了——所以童年时那种遮遮掩掩害羞恐惧的爱肯定不复存在了,那么剩下的经过我的考察——完全是弱者偷偷摸摸遮遮掩掩的卑鄙!可以这么说:【弱者操不到一个自己无力占有的女子,所以就爱上了】。下面我会详细考证这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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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烦躁。导致自己无法把已经有了的想法说清楚,一坨浆糊。我试图说明,就上述情形,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卑鄙的,这里涉及到价值判断的深坑。难以表述,挖个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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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值判断的第3次讨论

之前讨论过2次,第1次认为价值判断是情感的,第2次还是认为价值判断是情感的,昨晚试图说明市面上烂大街的爱情是多么无耻,结果还是绕不开这个话题。我认为,价值判断可能不是情感的,但这必须用严格的讨论去说明,到底价值判断有着什么样的根基。

1,到底价值判断这个词的意义是什么:
用枚举的方式,可以列举出所有和价值判断相关的情况。涉及到2个最主要的属:1,判断一个事物比另一个事物更好。2,判断应该做这件事而不是另外一件事。
对1,涉及好的定义。对2,涉及行为的因果。

1,“好”是什么?
当一个人说什么事物“好”的时候,他有两种意味:1,这东西在他的判断下确实具有比其他事物优越的这么一个性质。2,这东西让他有了某种生理-心理的反应,所以他说“好”。
先来看第一种情况。说明某种事物比另一种事物优越,必定涉及到一个价值的域,以及在这个域中个人对不同事物的价值排序。比如,在音乐-极端金属-黑金属-氛围黑金属这个域中,我比较两个氛围黑金属乐队,发现A比B好。或者,在音乐-极端金属-黑金属这个域中,我比较两个黑金属乐队,发觉C比D好。但是这样的排序是很有问题的,问题如下:
A,当你进行价值排序时,不一定是严格地在某个域内进行的,比如我认为:Limbonic Art比烂俗的爱情好,或者柏拉图的作品比奔驰S600好,这就不是在某个域内进行的了。
B,在价值排序时,主观的因素占很大比例,比如Limbonic Art确实是名气响当当的挪威氛围交响黑第一大拿,但是我就是觉得某个别人所说的“二流”地下小团比LA牛逼,这是常有的事情。而且,就算是群体的价值排序也有诸多变数,比如挪威地下黑金属圈子和芬兰乐迷之间完全可以在哪个乐队更牛逼上有很大的分歧。但是,又不能说价值判断完全是主观臆断的,因为这将把价值判断完全限制在个体层面,是一种阉割。

那么,对于“好”,现在就陷入了2个困难中:比较时,到底在什么范围内、如何对价值进行排序?回答了这个问题,就可以搞清楚第一类价值判断到底是什么回事。

之前,我觉得根据自己的观察,自己包括绝大多数人的价值判断都有一个最终的根基:某种情绪。这是一个或然的、归纳的命题。那么来考察一下这个说法到底有多大可靠性。
1,很多时候说什么东西好,凭借的不是思辨,而是一种长期经验下的习惯。比如我上街买菜,总归是根据菜的品相来初步判断这菜好还是不好,这种对好坏的判断根据的是我买菜的经验,可以说不带有什么情感。当然你可以说,吃到好菜让人愉悦,吃到坏菜让人恼怒,所以归根到底,还是有一个情绪的、欲求的根基,就是:我渴求吃到让我愉悦的东西。
2,或者说,我看到美女就心里觉得舒适,所以我认为美女是好的。这是本能的、情绪和欲求的。
3,但是,我也会厌恶美女,比如我被某个小妞偏财之后损失惨重,然后我就认为:红颜祸水!这里就有经验的内容了,虽然我本能有一个对女人外貌的先天的价值排序,但是我后天害怕被骗的情绪让我最终得到了一个否定美色的结果。
4,可以这么说,先天和后天都可能起作用,本能可以说是很难改变,与生俱来的;而经验则会制造一些后天的情绪或者欲求,比如我被骗了就害怕被骗,发觉有钱时能满足自己的诸多欲望爽不可言就喜欢金钱,但是归根到底,经验制造出来的情绪和欲求最终大抵都能还原到先天的层面上:比如求生的欲望,食欲、性欲等等。到底权力欲和贪欲是不是经验造成的,这个问题大概可以交给社会科学去调查。

那么,究竟有没有先天和后天之外的,可能让我说某样东西“好”的原因呢?因为之前的结论仅仅是基于对现实和观察和归纳上的,比如性欲就是对人的某种具有重复性和普遍性的心理-生理事件的归纳。认为“某样事物优越肯定有一个情感的根基”这个判断是或然的。所以,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必须探究个人和群体在不同的价值域中进行的不同价值排序,但是绝对不可能得到一个必然的命题。因为人千等百等,完全可以有一些边缘人不根据常理行事,或者某人基因搭错线生来是个反常的怪胎——总之,这不像演绎逻辑的命题,只可能是或然和归纳的。

所以,这里或者是统计某个群体的,或者是分析个例的——对他们在某个价值域中的价值排序进行归纳,从而说明“好”是什么。

在这样的讨论之下,对于好,我有两个简单的想法:
1,每个人都会随着自己某个时刻的身心状态而陷入某个价值域中。比如我在大街上闻到了汽车尾气,突然我就来到了形而上学的价值域中,我说:柏拉图比法拉利好。但是,换了一个时间,我可能因为什么原因痴迷于赛车的速度,从而进入了另一个价值的域,我就会说:法拉利的XXX车型真是牛逼爆了!比爱情更牛逼。当然,也许下一刻我就进入了爱情的价值域,对着女朋友说:你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可见,价值排序首先是因为某种原因进入了某个域,而到底进入哪个域,这不是确定的,所以价值判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度,你不能说,XXX必然是好的——这句话不是普适的。
2,对于进入了某个价值域之后的价值判断,往往伴随着一些体验。这些体验可以千奇百怪,所以维特根斯坦说:某个人看完一幅画说“好”,这在我看来和吃饱饭拍拍肚子没什么区别。但是,还是可能通过语言把个体经验部分描述出来,这样便可能提供价值判断的某个线索。

还有一个近乎玄学的想法:
【比如Satyricon,它开辟出了一个魔幻世界。每种艺术都可能开辟出一个魔幻世界。】你可以认为现实、存在属于科学探索着的领域;建立在公理集合论上的数理逻辑,给出了一个逻辑的世界图景。但是此外,还有诸多魔幻、巨物、神灵横行霸道的诸多艺术造就的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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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一下第2点:
判断应该做这件事而不是另外一件事。涉及行为的因果。

第一种情况是一个演绎的体系,比如斯宾诺莎的神学体系,美国宪法,等等。
第二种是目的论的,这几乎无处不在,尤其是经济一块。
第三种是我要说明的:有没有一种即便我觉得不好也要遵守的道德?
对前两个问题的考察将会十分繁复,而第三个问题,可以还原为:
有什么是我必须去做的“应当”?

康德的论述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他无非是提出了一个类似于演绎的体系,试图推导出他的道德来,这和美国宪法差不多。但是他居然提出了“普遍立法”——所以我把书扔了,而且对康德深恶痛绝。可以这么说,任何一种能成为普遍的“应当”,无非是人的本能、大环境所趋(包括法律、道德)共同造成的一种假象。这种假象化身为什么“应当”的面貌,其实只是一种隐蔽的思维强奸,一个便衣警察。

叔本华在驳斥康德的基础上给行为划分了三个区域:极度个体化的恶毒、自利、待人如我的慈悲。这只是一条连续变化的绳子,当然尼采似乎完全走到了恶毒那一面,对康德冷嘲热讽,因为尼采既不相信道德的普遍性,也不相信道德是基于同情的,道德必定是征服、暴力式的超越、火箭般地上升。当然尼采这种思维从目的论的角度来看根本不可能实践于现代社会。

但是,康德的说法虽然有问题,却也具有极大的启示,那就是:对依附于某一个价值域的人来说,他应当秉持自身的立场【而不至于体现出行为和此在的对立】。
而对这句话:【而不至于体现出行为和此在的对立】,就涉及本真性。这里我似乎借了海德格尔的词,但我对他一无所知,我所认为的本真性、行为和此在的符合,就是黑金属乐队的true。比如DB,他们就已经成了二流商业垃圾,伪了——而他们背叛地下金属乐的那一段转变的时期,就是他们不道德时期,他们的行为背叛此在,从而将自己抹杀和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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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了
我终于搞清楚为什么我偏好嫖娼甚于爱情

因为这是我的风格 我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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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国人很常见的说法:完全的自利=道德是很糟糕的结论,因为历史上凡是能长存的都是各个领域的王者和开拓者,价值域的顶端——或者说,完全自利的道德忽略了一个事实——真正伟大的东西

就我个人理解,价值从属于个体或者某个群体,它有着自身的范围和结构,而这样的范围和结构是可以通过归纳去趋近的,于是最后价值问题成为自省,亦或是社会科学的课题。

对于是否存在一个绝对的价值排序,以及价值诸多域是否具有层状结构,我觉得任何假设都只能诉诸于个体的所谓伦理体验,而之外的一切都只是社会性的,外在于我的,而且是具有归纳的性质的。
但是,当下的“绝对的”价值就在于一种在当下最具备权威的,价值域的顶端,或者王者,只要不被超越,它就是所谓的不容置疑的绝对价值。
打个比方,之所以我推崇罗素和卡尔纳普,就是因为在哲学领域,他们还是金字塔顶一般的存在,又比如Melechesh,黑敲里面确实在独特性和快重狠上综合下来能排到顶端,这样的一种权威性,即便是从归纳的角度来看,也是当下这个时刻很接近必然真理的或然命题。

这个关于“绝对价值”的说法可以表述如下:
在当下这个时间段,在某个价值域中,以我的认识,确实在各方面都通过我的价值体验而在这个域内排在首位的,就是我的“绝对”价值
在当下这个时间段,在某个价值域中,对这个价值域有着深入了解的受众,在各方面都认可某事物能造成最高的价值体验而在这个域内取得某种统计上的优越性的,就是这个价值域公共的“绝对”价值

但是就我看来,绝对价值依附于主体的特征太明显,根据就是冲突。冲突无处不在,没有一个不动的、绝对的、第一性的什么价值,那种绝对价值从现实中根据观察就可以否定。

但是这样一来,恰恰和舍勒的说法不同,价值失去了一切绝对的根基,连我所说的“绝对价值”也仅仅表达了一个价值感觉:权威感。而涉及群体的权威感,则是统计学要处理的问题,或者只是认为一个或然的叙述“价值X是群体Y的最高价值”是统计学上显示为最可能的。
我在这里还是认为,价值判断本身一定是一种感觉,要是设想一个不需要感觉的什么脱离于主体的绝对的、律令的价值,那就真像维特根斯坦所述的一样了:没有任何价值命题,因为仅仅通过事实的陈列,你不能说明这个事实为什么比那个事实更应当发生。

对于康德所述的那个律令一般的原则,其漏洞就是不诉诸于人的感觉。因为【实际情况中人们做任何涉及价值判断的事情,都伴随着自身的感觉和体验,从而判断、决定、行为的实施本来就和感觉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而不承认这一点,只能认为:1,道德就是每个有理性的人必须这么做,没有道理就是必须这么做。2,如果按照假设1,出了什么问题,那么这道德就行不通】
所以,杀人是不道德的,因为假如杀人是道德的,那么有理性的人就必须杀人,那么最后人都死了,所以这是不道德的。这里的漏洞已经在上面指出,道德成为决定行为的唯一根基,能演绎出行为,这就是有理性的人的道德。实际上,这是不符合现实的。

德行应该是如同公理一般的原则,而幸福则是人的某种感觉。除非用目的论的视角去整合这两者,否则这里面必然会出现类似康德的论证或者类似舍勒的关于绝对价值体系的观点。这是伦理学奇怪的地方——它试图割裂两者,但又要两者统一。
试图确立一个原则去演绎出一切合理的行为,但这一原则又要不从人的快乐中归纳得到,必然出现割裂。

有人说,人类社会中各个不同的群体都有过禁欲的伦理观,这难道不是说明了有什么不动的、绝对的共性?
考察实际情况中的禁欲,难道不正是在无节制的纵情声色之后产生了某种痛苦,才会让人从经验中产生了禁欲的想法并且出世吗?这并不是先天必然的——而文化中禁欲的因素,也是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为了维持社会存在而约束个体欲望的某种规范社会秩序的需要所产生的。
柏拉图认为善在理念世界处于顶端,但是柏拉图的理念世界本身就有某种僵死的绝对性,他的理念世界不是生成、变更的,而是一开始就完满、绝对、全知的。这样的理念世界,或者说绝对,或者说神,都是经不起考察的,而一切学科的变更,以及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决定的过程,都无处不体现着相对的、偶然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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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对于我,价值问题正在逐渐得到解答:
1,试图抛弃一切感觉,抛弃归纳的手段,而去思考价值和道德,基本上就等于思考无根之树,空中楼阁了。
2,所谓的不容置疑的道德,甚至带有什么“绝对的”、“不动的”、“第一性”的性质的道德命令和价值判断,都是靠不住的。
这种感觉可以大致归纳为:一种当下产生最大价值感觉的刺激,一种让人综合起来认可为最具备价值的感觉,或者说:能让人肯定这就是最高价值的权威感和优越感
而群体方面,则可以由统计学来得到这样一个所谓的最高价值。
3,对于某些时刻选择的冲突和纠结,以及事后的欣慰或者内疚感,大抵都和行为到底顺从还是违背让自身产生最大权威感的“最大价值”有关。
4,群体中违背公共道德的羞耻感,是另外一种情绪,大抵和长期处在某个环境中产生的道德禁忌有关,为了避免羞辱和惩罚,而具备的一种类似于条件反射的习惯。

到这里,大致说明了道德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我还要最后说几句关于女人,然后我就不会继续多废话了,至少困扰我多时的一个问题已经解决,不用再在这个问题上叙述什么了。
1,我倾向于日比我小的,看到大于24岁的女人就毫无性冲动,看到18岁清纯有活力的少女就性奋不已
2,我自认为女人都是庸俗的在乎感情的sb
3,你必须让她们愉快,然后她们就丧失理智了
她们不值得深交,只喜欢愉悦的假话,对真理毫无兴趣
4,以我多年观察,女的都是追求感情的愉悦为第一人生目标,所以她们会那么sb
5,她们缺少了感情地愉悦就唧唧歪歪,你一说不讨好的真话让她不高兴,就会出问题甚至反目成仇
6,她们所有的心思都放在自己那模模糊糊的关于愉悦的感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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