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C:UsersSatrianiAppDataLocalTemp{H$5UNO{S70ZEF2HL7交谈中请勿轻信汇款、中奖信息、陌生电话,勿使用外挂软件。
Rockage 2013/4/18 0:56:06
Demacia ?
郭强 2013/4/18 11:55:44
你妹啊,注册个5173想把d3号处理了,好TM的麻烦
郭强 2013/5/7 2:33:40
我是深圳市的一个普通市民,2009年开始,我从内地来到深圳工作,一直很渴望在这座年轻、充满活力的城市工作,生活,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向幸福生活迈进。我一直相信,这座城市有着其他城市没有的魅力,相对公平公正的环境让我们年轻人有更多的希望,去奋斗,我也相信,只要我努力工作,奉公守法,一定可以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但是我这个原本单纯,美好的愿望在2012年的12月28日,在深圳这座城市,化为泡影。
在深圳的头几年,一直租房居住,随着工作的稳定,我开始了自己在深圳的置业之路,购房款除了来自我这几年辛苦的积蓄,还有我父母一辈子省吃俭用的积蓄。也就是这次购房的决定,把我们家人的生活带入一场无尽的痛苦之中。如果人生给我多一次选择的机会,我肯定不会选择在深圳购房,因为这里没人保护我的私有财产。
2012年11月下旬,我在中介的带领下去福田区益田路皇庭世纪8栋11a看房,房屋中居住着原业主陆柳清,刘长秀和他们11岁的儿子陆胤波,房屋保养的很好,干净整洁,家里人都很满意,经过中介的居间,我们商讨好价格后进行相关的手续,期间,我同家人多次去陆柳清家看房,他们全家都居住在房屋中,也在购房合同中声明房屋没有租约和任何纠纷,并承诺在过户后将房屋尽快交付给我。2012年12月18日,房屋正式过户到我名下,而陆柳清,刘长秀也在2012年12月19日搬离。
2012年12月25日陆柳清将房屋钥匙交给我实现交接之后,我同家人开始张罗着装修事宜,准备在12月29日请装修公司入场装修。就在我满心欢喜,以为自己终于要在深圳有个家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2012年12月28日晚,我返回家中,听到自己的屋子里面有人,而我的钥匙已经打不开房门。我非常惊慌,敲开门之后,发现四名彪形大汉站在屋中,我第一时间的想法和行动就是立即报警,并要求小区物业和中介到家中。在警察到来之前,这四人告诉我,陆柳清,刘长秀已将涉案房屋出租给他,年租金为人民币2万元,租期为20年,我对他们提出的租赁表示非常怀疑,鉴于对方人多势众,我急切的希望警察能帮我将他们从我的房子中赶走,而到场的警察告诉我,这个是民事纠纷,要求我们自己处理,而这个时候,陆柳清、刘长秀的电话已经无法接通,我非常的惊慌,无所适从,而警察坚持这是民事纠纷,不理会我再三告知,对方是破门而入,侵害我的合法财产和房屋,自从那天开始,我的房屋就被这些连租赁合同都没有让我看到的人占据了。其后,我再次报警,要求警察出面解决,再次被告知这是民事纠纷,让我自己去法院立案,而我自己的房子,自从12月28日开始,就被这群我根本不认识,也根本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占据。
我人生头一次知道,原来在中国,在深圳,别人是可以随便把你的家撬了,而没有人可以为你声张正义。
此后我们多方咨询法律人士,所有人士都一致认为既然该房屋已经通过房东交给我们了,那么就是我们的财产,别人没资格随意闯入,即使他们有租约,那也应该找原房东,而不应该随意撬我们的锁,霸占房屋。但是,现在连警察都不能帮我们赶走这些人,没有任何机构可以帮助我们。我的母亲,60岁的老人,全部的积蓄都支援了我买房,每天奔波于去皇庭世纪管理处,业主委员会,皇岗社区,但是所有的结论是,爱莫能助!
几个月过去了,原来的房东陆柳清,刘长秀和他们的儿子陆胤波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联系到他们,中国这么大,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寻找这样无良的人!!
陆柳清通过中介快递给我们一份证明材料,说明他和霸占房屋的杨海涛只是高利贷的关系,没有任何租赁合同的存在,我们将材料交到派出所,但是依然没有任何作用。谁可以将这些霸占我的房子的人赶走呢?我自己的房屋我无法入住,到处流浪,别人住在我的房子里,作威作福,陆柳清,刘长秀躲起来做缩头乌龟,这个世界还有天理么?深圳这座城市还有人保障二手房交易么?是不是以后有个人拿着一份不知真伪的租赁合同,就可以随便撬被人家的门锁,侵占个人财产么?
今天我把我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一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我们的遭遇,帮助我们解决问题,让我们有家能归;二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将中国的二手房交易及房屋租赁市场进行整顿和完善,避免更多的遵纪守法、无辜善良的人受到这种莫名的伤害。我真心的希望我的经历能给大家惊醒,二手房交易有风险,一定要谨慎再谨慎,但是我也很困惑,这种租赁合同,如何去避免?房东都说没有,租赁登记所也没有备案,但是等你住进去以后,就这么冒出来一帮人说他有租约强占你的房屋。
我们在购房过程中,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按照正常的交易制度和程序,缴纳税费,合法取得了房屋,为什么有人可以凭着一纸不知真伪的租约就可以把房屋所有者赶出家门?请问二手房交易的安全在哪儿?请问国家收取了我们过户缴纳的税费,怎么保护我们的权益哪?请问我作为一个纳税人,除了被要求自己去法院立案,自己去举证这是我的合法房屋,自己去寻找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的陆柳清,刘长秀这样的无良卖房者,谁可以保护我的私有财产,谁可以保护一个遵纪守法的人的平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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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强 2013/5/7 2:33:40
我是深圳市的一个普通市民,2009年开始,我从内地来到深圳工作,一直很渴望在这座年轻、充满活力的城市工作,生活,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向幸福生活迈进。我一直相信,这座城市有着其他城市没有的魅力,相对公平公正的环境让我们年轻人有更多的希望,去奋斗,我也相信,只要我努力工作,奉公守法,一定可以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但是我这个原本单纯,美好的愿望在2012年的12月28日,在深圳这座城市,化为泡影。
在深圳的头几年,一直租房居住,随着工作的稳定,我开始了自己在深圳的置业之路,购房款除了来自我这几年辛苦的积蓄,还有我父母一辈子省吃俭用的积蓄。也就是这次购房的决定,把我们家人的生活带入一场无尽的痛苦之中。如果人生给我多一次选择的机会,我肯定不会选择在深圳购房,因为这里没人保护我的私有财产。
2012年11月下旬,我在中介的带领下去福田区益田路皇庭世纪8栋11a看房,房屋中居住着原业主陆柳清,刘长秀和他们11岁的儿子陆胤波,房屋保养的很好,干净整洁,家里人都很满意,经过中介的居间,我们商讨好价格后进行相关的手续,期间,我同家人多次去陆柳清家看房,他们全家都居住在房屋中,也在购房合同中声明房屋没有租约和任何纠纷,并承诺在过户后将房屋尽快交付给我。2012年12月18日,房屋正式过户到我名下,而陆柳清,刘长秀也在2012年12月19日搬离。
2012年12月25日陆柳清将房屋钥匙交给我实现交接之后,我同家人开始张罗着装修事宜,准备在12月29日请装修公司入场装修。就在我满心欢喜,以为自己终于要在深圳有个家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2012年12月28日晚,我返回家中,听到自己的屋子里面有人,而我的钥匙已经打不开房门。我非常惊慌,敲开门之后,发现四名彪形大汉站在屋中,我第一时间的想法和行动就是立即报警,并要求小区物业和中介到家中。在警察到来之前,这四人告诉我,陆柳清,刘长秀已将涉案房屋出租给他,年租金为人民币2万元,租期为20年,我对他们提出的租赁表示非常怀疑,鉴于对方人多势众,我急切的希望警察能帮我将他们从我的房子中赶走,而到场的警察告诉我,这个是民事纠纷,要求我们自己处理,而这个时候,陆柳清、刘长秀的电话已经无法接通,我非常的惊慌,无所适从,而警察坚持这是民事纠纷,不理会我再三告知,对方是破门而入,侵害我的合法财产和房屋,自从那天开始,我的房屋就被这些连租赁合同都没有让我看到的人占据了。其后,我再次报警,要求警察出面解决,再次被告知这是民事纠纷,让我自己去法院立案,而我自己的房子,自从12月28日开始,就被这群我根本不认识,也根本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占据。
我人生头一次知道,原来在中国,在深圳,别人是可以随便把你的家撬了,而没有人可以为你声张正义。
此后我们多方咨询法律人士,所有人士都一致认为既然该房屋已经通过房东交给我们了,那么就是我们的财产,别人没资格随意闯入,即使他们有租约,那也应该找原房东,而不应该随意撬我们的锁,霸占房屋。但是,现在连警察都不能帮我们赶走这些人,没有任何机构可以帮助我们。我的母亲,60岁的老人,全部的积蓄都支援了我买房,每天奔波于去皇庭世纪管理处,业主委员会,皇岗社区,但是所有的结论是,爱莫能助!
几个月过去了,原来的房东陆柳清,刘长秀和他们的儿子陆胤波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联系到他们,中国这么大,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寻找这样无良的人!!
陆柳清通过中介快递给我们一份证明材料,说明他和霸占房屋的杨海涛只是高利贷的关系,没有任何租赁合同的存在,我们将材料交到派出所,但是依然没有任何作用。谁可以将这些霸占我的房子的人赶走呢?我自己的房屋我无法入住,到处流浪,别人住在我的房子里,作威作福,陆柳清,刘长秀躲起来做缩头乌龟,这个世界还有天理么?深圳这座城市还有人保障二手房交易么?是不是以后有个人拿着一份不知真伪的租赁合同,就可以随便撬被人家的门锁,侵占个人财产么?
今天我把我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一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我们的遭遇,帮助我们解决问题,让我们有家能归;二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将中国的二手房交易及房屋租赁市场进行整顿和完善,避免更多的遵纪守法、无辜善良的人受到这种莫名的伤害。我真心的希望我的经历能给大家惊醒,二手房交易有风险,一定要谨慎再谨慎,但是我也很困惑,这种租赁合同,如何去避免?房东都说没有,租赁登记所也没有备案,但是等你住进去以后,就这么冒出来一帮人说他有租约强占你的房屋。
我们在购房过程中,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按照正常的交易制度和程序,缴纳税费,合法取得了房屋,为什么有人可以凭着一纸不知真伪的租约就可以把房屋所有者赶出家门?请问二手房交易的安全在哪儿?请问国家收取了我们过户缴纳的税费,怎么保护我们的权益哪?请问我作为一个纳税人,除了被要求自己去法院立案,自己去举证这是我的合法房屋,自己去寻找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的陆柳清,刘长秀这样的无良卖房者,谁可以保护我的私有财产,谁可以保护一个遵纪守法的人的平静生活!